起訴探視權需要什麼證據

不僅是探視權起訴,任何起訴,都是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的。
雙方離婚後,因探視權受阻而需向法院起訴的,應該向對方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至少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首先是存在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據。
如果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了探望權的行使方式和內容的話,發生糾紛以後,離婚協議就是很有力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起訴探視權需要什麼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