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時可以拒絕簽字嗎

逮捕時可以拒絕簽字,不過就算犯罪嫌疑人拒絕簽字,一樣視爲送達,不會影響法律效力,照抓不誤,而且拒絕簽字的話,會對本人不利,說明認罪態度不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一條,人民法院作出逮捕決定後,應當將逮捕決定書等相關材料送交同級公安機關執行,並將逮捕決定書抄送人民檢察院。逮捕被告人後,人民法院應當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其家屬;確實無法通知的,應當記錄在案。

逮捕時可以拒絕簽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