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販賣多少張夠罪

銀行卡販賣10張以上的夠罪。根據法律規定,出售、購買、爲他人提供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10張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
依《刑法修正案(五)》第1條,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卡販賣多少張夠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明知是僞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僞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四)出售、購買、爲他人提供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