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罪和侮辱誹謗罪的區別是什麼

誣陷罪和侮辱誹謗罪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沒有誣陷罪,只有誣告陷害罪,誣告陷害罪和侮辱誹謗罪的區別如下:
1、行爲方式不同。
誣告陷害罪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侮辱誹謗罪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
2、主觀方面不同。
誣告陷害罪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侮辱誹謗罪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3、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
誣告陷害罪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侮辱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