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出資如何認定

虛假出資,是指股東認購出資而未實際出資,取得公司股權的情形。虛假出資的具體表現形式有:
1、以無實際現金或高於實際現金的虛假的銀行進賬單、對賬單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2、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3、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但未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4、股東設立公司時,爲了應付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帳戶後又立即轉出,公司未實際使用該項款項進行經營;
5、未對投入的淨資產進行審計,僅以投資者提供的少記負債高估資產的會計報表驗資。您單位可以在拿出股東出資虛假的初步證據後,以股東爲被告,要求股東對虛假出資進行舉證,對欠您單位的債務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爲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虛假出資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