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賭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中沒有“詐賭”這一罪名的規定,如果行爲比較嚴重則可能構成詐騙罪。
其立案標準一般是:
1、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
2、犯罪嫌疑人虛構了一些事實或隱瞞了一些情況,致使對方受騙;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
4、詐騙的主體一般是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賭罪的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