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後仍不履行多久可以拘留

視具體情況而定。
根據法律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如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仍不履行的話,可以告知法院,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強制執行後仍不履行多久可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