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行政拘留。職務侵佔行爲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治安管理的處罰,而不是進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對象進行的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