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交易罪分主犯和從犯嗎

符合下列條件的,則構成強迫交易罪的共同犯罪,需要區分主犯和從犯:
一、實施強迫交易行爲的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二、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三、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爲。
四、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強迫交易罪分主犯和從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