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作僞證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的規定,在審理案件的時候,相關人員作僞證的,可以向法院或者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舉報。如果警察在偵察過程中擔任記錄人而故意作虛假記錄的,應當構成僞證罪。對作僞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僞證罪】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作僞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