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要注意收集哪些方面的證據

要注意收集下來幾方面的證據:
1、向公安人員報警的記錄與公安人員的詢問筆錄。
2、向居委會、婦聯等單位尋求幫助時相關機構、組織製作的書面材料
3、其他目擊者的證人證言。
4、視聽資料。如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視頻等。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遭遇家庭暴力要注意收集哪些方面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