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收集下來幾方面的證據:1、向公安人員報警的記錄與公安人員的詢問筆錄。2、向居委會、婦聯等單位尋求幫助時相關機構、組織製作的書面材料。3、其他目擊者的證人證言。4、視聽資料。如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視頻等。【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