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認定構成此罪:1.侵犯了武器裝備的使用制度;2.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3.本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即軍人;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法律依據】《刑法》第441條,遺失武器裝備,不及時報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