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勢力團伙怎麼量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對於黑惡勢力判刑多少年可以知道是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何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兩高一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4條的規定,“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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