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罪和逃稅罪有哪些區別

偷稅罪和逃稅罪有哪些區別
律師解析:偷稅和偷稅沒有區別,早些年我國法律將偷稅罪改成逃稅罪。
之所以修改,是因爲逃稅罪的說法更加符合犯罪行爲的本質和一般法理常識。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或者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爲,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