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槍支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

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處罰標準如下:
一、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管理規定》中規定的槍支的種類和數量的,根據情節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將公務用槍用於非法活動的,包括接受槍支質押的人員在內,均以非法出借槍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三、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的技術標準製造民用槍支、不上繳報廢槍支、不及時報失槍支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的區域、現場攜帶槍支甚至製造、銷售仿真槍支的,依法處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其中未按照規定的技術標準製造民用槍支、不上繳報廢槍支、在禁止攜帶槍支的區域、現場攜帶槍支的沒收槍支,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銷售仿真槍支的沒收槍支,並處製造、銷售金額五倍以下的罰款甚至吊銷營業執照。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持有槍支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