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要具備哪些條件

刑事訴訟法證人的條件如下:
(1)凡是知道案件情況並有作證能力的人,都可以作爲證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爲證人。
(3)證人只能是當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況的人。
(4)證人具有不可代替性。
(5)證人只能是自然人。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六十九條

證人要具備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