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家庭暴力可以判刑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聾啞人實施犯罪行爲構成刑事犯罪的,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但對聾啞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聾啞人家庭暴力可以判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