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和盜竊罪法條競合

侵佔罪和盜竊罪法條競合
律師解答:不存在。律師解析:侵佔罪與盜竊罪之間不存在法條競合。
法條競合,指一個犯罪行爲同時觸犯數個具有包容關係的具體犯罪條文,依法只適用其中一個法條定罪量刑的情況。
盜竊罪是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爲,在盜竊時,財物並不在行爲人控制之下;而侵佔罪則是行爲人實施侵佔行爲時,被侵佔之物當時已在他的實際控制之下。
因此侵佔罪與盜竊罪不存在法條競合。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