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賣淫罪怎麼構成的

強迫賣淫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強迫賣淫罪由以下要件構成:
1、強迫賣淫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
2、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體即他人的人身權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4、客觀方面表現爲違揹他人意志,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賣淫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