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錄了聲紋怎麼回事

派出所錄了聲紋可以作爲證據(或線索),而且很重要。但是,如果沒有其他身份資訊或體貌特徵等大致資訊,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會有一定的難度,當事人需要耐心等待。目前,我國乃至國際上,都沒有建立人的聲音資訊庫,因爲沒有聲音庫資訊,在沒有其它基本資料資訊的情況下,無法從技術層面上對聲音做出比對和認定,所以,單純有錄音,也只能作爲重要的證據線索,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供該錄音,留作公安機關備案,這樣,有利於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在公安機關辦理其他或相似案件的過程中,很有可能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收穫。

派出所錄了聲紋怎麼回事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三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存在疑問的,可以要求偵查人員提供獲取、製作的有關情況。必要時也可以詢問提供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人員和見證人並製作筆錄附卷,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進行技術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