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60萬判幾年

如果侵佔金額爲60萬就算比較多了,可能會判15年有期徒刑,這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職務侵佔10萬元以上的,量刑起點爲5年6個月。10萬元以上每增加1萬元增加刑期1個月,13萬元以上的3萬元增加3個月基準刑。在5年9個月的基礎上,再根據各種有證據證明的量刑情節進行或增或減的調節,確定最後的宣告刑。

職務犯罪60萬判幾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