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如何追究刑事責任

肇事逃逸緻人死亡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即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爲人在交通肇事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如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