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夠成刑法嗎

不當得利拒不償還者觸犯刑法上的犯罪。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0條規定,拒不償還不當得利者,則構成刑法上的侵犯財產罪。這裏的不當得利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是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是將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是指所有人剛剛遺置於某處而忘記攜帶的財物,所有人隨即能夠準確地回憶起財物遺忘的時間、地點,並即去尋索;而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失主是誰)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也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不當得利夠成刑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