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案底怎麼封存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訴訟程序”中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還規定了,“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爲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對未成年案底進行封存,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由司法機關主動封存的,不需要什麼申請材料

未成年案底怎麼封存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三百二十條

未成年人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據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書,將該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爲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外,公安機關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被封存犯罪記錄的未成年人,如果發現漏罪,合併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對其犯罪記錄解除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