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成立要件有哪些

敲詐勒索罪成立要件有以下這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着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爲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採用威脅、要挾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爲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爲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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