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限爲1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限爲原判刑罰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即宣告假釋是原判刑罰的剩餘時期。刑法對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則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刑法》第八十三條 【假釋的考驗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爲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爲十年。
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