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職務犯罪誰管

歸公安機關管轄。根據刑法第17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歸檢察院管轄;其他人員的職務犯罪,歸公安機關管轄,但是貪污賄賂案件除外。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

民營企業職務犯罪誰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三條

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本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下稱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