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交通設施罪怎麼量刑?

破壞交通設施罪怎麼量刑?
律師解析:一、破壞交通設施罪量刑標準:
1、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壞交通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破壞交通設施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破壞的對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關係交通運輸安全的交通設備。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使用各種方法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航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可以是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