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案件派出所可以調解

根據法律規定,致人輕傷的,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在偵查期間,公安機關可以組織進行調解或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條: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羣衆,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對於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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