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與刑罰的區別是什麼

第一,刑事責任是一種法律責任,是一種刑事法意義上的負擔,刑罰則是一種強制方法。
第二,刑事責任是以犯罪人承受刑法規定的懲罰或單純的否定性法律評價爲內容,刑罰則是以剝奪犯罪人一定的法益爲內容。
第三,刑事責任隨實施犯罪而產生,刑罰則隨法院的有罪判決生效而出現。但二者具有密切的關係它表現在:刑事責任的存在是適用刑罰的前提;刑事責任的大小決定刑罰的輕重;刑事責任主要透過刑罰而實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刑事責任與刑罰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