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罪與故意傷害罪如何認定

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爲,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但這些傷害行爲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爲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過失傷害又稱過失致人重傷罪,它是指過失致人重傷的行爲。本罪在主觀上必須是出於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這是本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所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過失傷害罪與故意傷害罪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