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共同犯罪怎麼處罰

共同犯盜竊罪的,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1、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盜竊的總數額處罰。
2、對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共同盜竊的數額處罰。
3、對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共同盜竊的數額確定量刑幅度,並依照《刑法》規定,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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