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俘虜罪是指虐待俘虜,情節惡劣的行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指揮人員虐待俘虜的;(二)虐待俘虜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虜三次以上的;(三)虐待俘虜手段特別殘忍的;(四)虐待傷病俘虜的;(五)導致俘虜自殺、逃跑等嚴重後果的;(六)造成惡劣影響的;(七)有其他惡劣情節的。【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條規定:虐待俘虜,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