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委託書內容包括哪些

建議聘請律師,由律師事務所提供使用。

刑事訴訟委託書內容包括哪些

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委託人、受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其身份等自然情況;委託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全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受委託人應寫明其姓名、年齡、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正文:

主要寫明委託事項與授權範圍,這是授權委託書的主體部分。

(1)委託事項:寫明委託人在何糾紛中委託代理律師代爲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2)授權範圍:寫明委託人授予代理律師何種委託代理權限,允許律師代其進行哪些訴訟行爲。委託人需要對代理律師進行特別委託授權時,應具體寫明授予代理律師代爲提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代爲反訴或上訴的權利。

尾部: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委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