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定上訴和抗訴期是多久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若當事人不服刑事判決的,其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從收到發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訴訟法定上訴和抗訴期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