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能撤銷嗎

刑事自訴案件能撤銷嗎

環境行政處分有哪些種類導言:環境行政違法違紀行爲有不同的種類、程度和情節,所以,在懲罰措施上也有不同的種類和形式。《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爲處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4條至第11條規定了6種行政處分形式,即: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這6種行政處分與《公務員法》第56條和《行政監察法》第24條的規定一致。作爲一種行政處分,警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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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案件能撤銷嗎

刑事自訴案件,是否起訴的權利屬於被害人,被害人有權利起訴,有權利不起訴,起訴後當然有權利撤訴,但被害人撤訴通常應該獲得法院的准許。
在司法實踐中,被害人起訴後又撤訴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自訴人起訴認爲被告人構成犯罪,法院認爲被告人不構成犯罪的,法院說服被害人撤訴或駁回起訴。如婆婆起訴兒媳構成虐待家庭成員罪,法院經審理認爲屬於家庭糾紛不構成犯罪,說服婆婆撤訴。
2、自訴人起訴認爲被告人構成犯罪,但提供不出充分犯罪證據的,法院說服被害人撤訴或駁回起訴。
3、在法院判決前自訴人與被告人自行和解的,法院不再判決,由自訴人寫撤訴書備案。
4、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過調解自訴人對被告人不再告了,可以撤訴。
5、自訴人起訴後,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訴處理。
6、法院審判過程中,自訴人未經法庭准許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一旦被害人(自訴人)自動申請撤訴,被撤訴或者法院按撤訴處理的案件,法院不再對被告人是否有罪做出判決。
在實踐中,刑事自訴案件起訴後,被害人要撤訴的,必須要先和對方達成和解協議,否則應考慮清楚後果,一旦撤訴,往往就不能就同一事實再起訴,除非提供新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