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罰款強制執行程序如下:1、先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2、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超過三十日,催告後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