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中會不會存在累犯

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處罰性質是不同的,無論給予多少次治安處罰,都不會構成犯罪,不構成犯罪自然不算是累犯。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治安處罰中會不會存在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