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系統罰沒款返還款比例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國土系統罰沒款返還比例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國土系統罰沒款返還款比例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現在沒有罰沒款返還,只是一些地方執行按處罰決定繳足罰款後,按收繳罰款一定的比例撥付工作經費給執法部門,這種現象表面上看是按罰沒款返還,實際上就不是,因爲這個工作經費撥付的多少由財政部門決定。

罰沒款,主要是指對違反相關法規、條例的行爲和事實進行的處罰款,沒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處罰、收費的款項,通常我們習慣性的叫罰沒款。

比如交通違規時,交警開出的罰單,需要繳納的款項,就屬於罰沒款。

款項性質:財政非稅財務,集中匯繳財政的收入;

通常是在判決書生效之後繳納,也存在判決之前繳納,判決生效後轉罰沒款;認罪態度的體現;

不支出、不退款;

二、國土資源定義

從廣義角度看,國土資源是一個國家領土主權範圍內所有自然資源、經濟資源和社會資源的總稱。

1、對自然資源有多種定義,一般可以這樣理解,即認爲自然資源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條件下能夠產

2、生經濟價值的、提高人類當前和將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的總稱,如:土地資源、礦藏資源、水利資源、生物資源、海洋資源等。應該認識到,隨着人類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對自然資源的理解範圍會不斷擴大,過去被認爲不能利用的自然環境因素,也會變爲有一定經濟利用價值的自然資源;

2、經濟資源是指在一定生產條件下形成的具有經濟意義的各種固定資產,如:工業資源、農業資源、建築資源等;

3、社會資源主要指人力資源以及爲人力資源服務的教育、文化、科技等基礎設施。

狹義性定義

狹義的國土資源是一個主權國家管轄範圍內的全部疆域的總稱,包括領土、領海和領空。國土資源是一個國家人民生活的場所和生產基地,是國家和人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講,也可以認爲國土資源是指一個國家主權管理地域內一切自然資源的總稱,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水、氣候、生物和礦產資源。國土資源與自然資源最大區別之處在於國土資源有一定的空間地域的限定,也就是主權範圍內的自然資源即爲狹義的國土資源。

在中國,國土資源一般取狹義的定義,即Land and resources,主要包括土地、礦產、海洋及測繪地理資訊資源。

行政性定義

以國家行政來講,即國土與資源,通俗講即土地與礦產。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由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組成的物質實體。

特性

其特性爲:

①數量上的無限性和有限性。有些資源屬於可持續不斷地開發利用的可再生資源,如太陽輻射能、風、水力、潮汐能及地熱等;有些屬於數量有限的不可再生資源,如幾乎全部礦物資源;有些資源現有數量雖有限,但可在短期內繁殖、再生和發展,稱可更新資源,如動植物、地下水、勞動力等;

②分佈上的不平衡性。因受多種因素影響,資源的地理分佈往往是不平衡的,在數量和質量上有明顯的地域差異;③開發利用上的可變性。有些資源在不同的地區、不同歷史時期和生產力發展水平下,其開發利用程度差異較大。中國國土資源絕對數量大,種類齊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優勢地位。但因人口衆多,人均佔有量大大低於世界平均水平。

分類

按存在形式

①土地資源(農地、林地、牧地、城市用地和自然土地等);

②水資源(地表水、地下水等);

③礦物資源(固體礦物、液體礦物等);

④生物資源(作爲勞動對象和科學研究對象的生物資源);

⑤海洋資源(灘塗、海岸帶、大陸架、海洋經濟區以及區域中的生物與礦物等);

⑥氣候資源(日光能、平均氣溫、積溫,以及自然降水等);

⑦其他基礎設施(道路、港灣、水庫等)和風景勝地、重要古蹟等。

按恢復的條件

①根據當前的技術和經濟條件,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可再生的資源,如礦藏;

②可再生的資源,如日光能和各種用途的土地;

③可循環使用的資源,如水和空氣中的氮、氧、碳等。

按功用

①作爲勞動對象的各種礦產和動植物等物料資源;

②作爲勞動手段的耕地、道路、水庫等和人類生活空間的環境資源。

國土資源的各類之間及其各個層次之間,互相依存、互相制約,從而成爲一個整體。

按傳統分類

資源由自然資源、經濟資源與人力資源構成。也有人把經濟資源與人力資源合稱爲社會資源。對於國土資源是否包括人力資源,學術界有兩種不同看法:一種意見認爲國土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它指的是一個主權國家管轄範圍內的各種資源,因而與國家資源的概念相同。另一種意見認爲人口和人力資源問題,是國土經濟研究和國土整治中時刻都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但它不屬於國土資源的特定的內涵。

罰沒款我國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只是現實中,人們將一些行政罰款甚至爲罰沒款。罰沒款的返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是一個法律空白。以後根據社會的發展,可能會有新法出現,但是目前還是沒有要設立的意思。如果對於罰沒款還有不理解的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