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什麼情況下會被處以行政處罰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什麼情況下會被處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