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交通事故的標準是什麼?

行政處罰交通事故的標準是什麼?

一、行政處罰交通事故的標準是什麼?

(1)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2)造成重大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一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處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5)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6)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並處吊扣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7)發生交通事故後,機動車駕駛員有逃逸,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隱瞞交通事故真相,嫁禍於人以及有其他惡劣行爲的,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刑事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刑事處罰標準:對於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駕駛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13條規定: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到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況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的具體處罰情況,對於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根據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來進行處罰,特別是對於造成了人員死亡等情況的,那麼顯然還需要根據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來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