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他人治安管理處理法

恐嚇他人治安管理處理法
律師解析: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理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六)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七)(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九)(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十)(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