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穩人員多久取消

涉穩人員就是屬於犯罪,犯罪記錄或案底,且該記錄會被長期儲存,不管過多少時間都不會刪除或消除。

涉穩人員多久取消

涉穩人員是涉嫌危及社會安全,危害公共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人員。

當事人因構成犯罪而被判處刑罰後,就會在犯罪人員資訊庫中記載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此即是俗稱的犯罪記錄或案底,且該記錄會被長期儲存,不管過多少時間都不會刪除或消除。

《信訪條例》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羣衆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努力爲人民羣衆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爲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