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行爲違法行爲

行政處罰行爲違法行爲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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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被行政處罰了,行政處罰是違法行爲嗎?

針對您行政處罰是違法行爲嗎這個問題,做出如下回答
行政處罰的適用是指行政機關在認定行政相對人違法的基礎上,依照行政法律規範規定的原則和具體方法決定對行政相對人是否給予行政處罰和如何科以行政處罰,將行政法律規範運用到各種具體行政違法案件中的一種行政執法活動。
(一)應受處罰的構成要件,指某種行爲受到行政處罰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它是實施行政處罰時必須加以確認的。具體的構成要件是:
(1)必須已經實施了違法行爲。違法事實已經客觀存在。
(2)違法行爲屬於違反行政法規範的性質,行政處罰只能針對違反行政法規範的行爲。
(3)實施違法行爲的人是具有責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對人;
(4)依法應當受到處罰。只有法律明確規定應受到處罰的違法行爲,才能適用行政處罰。
(二)不予處罰的規定,指行爲人雖然實施了違法行爲,但由於具有特定的情形而不給予處罰:
(1)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爲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時有違法行爲的;
(3)違法行爲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三)從輕或減輕處罰,從輕處罰是指在行政處罰的法定種類和幅度內,適用較輕的種類或者處罰的下限給予處罰,但不能低於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度。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給予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適用以下情況: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爲的;
(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爲危害後果的;
(3)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爲的;
(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爲有立功表現的;
(5)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四)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指對違法行爲人追究責任,給予行政處罰的有效期限。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爲兩年,在違法行爲發生兩年後,無論何時發現這一違法行爲,都不能給予行政處罰。時效的計算,是從違法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如果違法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則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連續狀態是指行爲人連續實施數個同一種類的違法行爲,繼續狀態是指一個違法行爲在時間上的延續。如果法律對追訴時效有特別規定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