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國家規定是怎麼處罰的

未婚生子需要向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屬於一種行政性的收費,民間人們會稱之爲罰款,但性質上並不屬於罰款。未婚生子雖然被傳統的社會觀念所詬病,但是法律制度上並不需要被處罰。
符合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懷孕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在子女出生前補辦結婚登記和生育證。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的,依子女數量徵收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婚生子國家規定是怎麼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