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他人盜竊行政處罰

脅迫他人盜竊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關於盜竊行政處罰依據是怎樣的呢?


只要有盜竊行爲,哪怕盜竊一分錢,也就觸犯治安處罰條例,可以行政處罰。

但是如果盜竊數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盜竊行政處罰依據則轉爲刑事案件,將會被判刑。刑事盜竊罪立案標準,上海標準:扒竊800元,一般盜竊2000元,入戶盜竊1000元。在上海,扒竊800元以下的,就行政處罰,扒竊超過800元(包括800元),就構成犯罪,將會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