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廳哪個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一、財政廳哪個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財政廳哪個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針對行政複議在政府的哪個部門的相關規定如下:

一是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二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三是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爲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由國務院依法作出最終裁決。

四是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三條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二、申請行政複議第一步要做什麼

申請行政複議第一步要做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提出行政複議的條件。

提起行政複議申請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認爲具體行政行爲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應當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依據。

(4)應當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受理範圍。

(5)應當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複議。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申請行政複議的話,肯定是需要找個行政複議機關的,否則在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書之後可能會被駁回,這樣的一種申請複議的請求,而向哪一個來進行行政複議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作出判斷選擇的通常情況之下,上一級的行政機關是享有這樣的一種管轄的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