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一、被拘留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被拘留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被拘留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1、 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複議的,可以採取當面遞交、郵寄或者傳真等方式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有條件的行政複議機構可以接受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

2、 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複議的,應當在行政複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

(三)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四)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五)申請行政複議的日期。

3、申請人口頭申請行政複議的,行政複議機構應當依照相關規定的事項,當場製作行政複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覈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並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

(一)認爲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提供曾經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而被申請人未履行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行政複議時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供受具體行政行爲侵害而造成損害的證明材料;

(三)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申請人提供證據材料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行政複議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行政複議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合格,申請人必須是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申請複議範圍;

5)屬於受理複議機關管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以只要當事人是被拘留想要申請行政複議,那麼他可以透過口頭,也可以透過書面申請,不過最好是透過書面申請,當事人在因爲被拘留髮起書面申請行政複議的,是必須要在行政複議的申請書中註明自己的行政複議請求,以及原來的具體行政行爲做出來的時間,地點,還有當事人他的個人相關資訊,然後把行政複議的申請交到有關的行政機關,等待後續通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