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政府資訊公開能否申請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政府資訊公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機關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包括哪些
(一)管理規範和發展計劃方面
1、市政府規章、各政府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
2、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劃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
3、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
(二)與公衆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
1、影響公衆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
2、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
3、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情況。
(三)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
1、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
2、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
3、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和實際支出以及審計情況。
(四)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
1、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的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
2、公務員招考、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幹部的條件、程序、結果等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資訊法律、法規對前款事項的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機關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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