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沒款上交之後會上繳納給誰?

一、行政罰沒款上交之後會上繳納給誰?

行政罰沒款上交之後會上繳納給誰?

行政罰沒款上交之後會上繳納給國庫;

根據《關於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第六條各級執收、執罰部門和單位所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對零星收入,賬面餘額不足1000元的,經本級相關部門同意,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即時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行政單位罰沒收入上繳財政的時限,是根據《關於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即各級執收、執罰部門和單位所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對零星收入,賬面餘額不足1000元的,經本級相關部門同意,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即時上繳國庫。

在將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上繳國庫時,應使用“一般繳款書”。有關單位應按《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認真辦理繳庫手續。

二、當場收繳罰沒收款的情形有哪些?

(一)當場收繳的適用情形

第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第二,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作出罰款決定後,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二)當場收繳的程序

第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相關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二,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罰沒款是由行政機關進行收取,只要收取之後就需要及時的上交給國庫,因此,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私自的收取罰沒款,這種行爲是會承擔起法律的責任,所以,收取或上繳罰沒款都是有法律依據的。